总明观祭酒
官名。南齐置。参见“总明观”。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中因国学废弛,设总明观,隶属于太常。观内藏有许多书籍,容纳一些学者进行研究,是一种科学研究性质的机构,对当时和后世都有一定影响。总明观设祭酒以掌管总明观之事,其下有学士十人,分设玄学、儒学、文学、史学四种。至南齐永明中,国学建立,总明观裁撤。
官名。南齐置。参见“总明观”。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中因国学废弛,设总明观,隶属于太常。观内藏有许多书籍,容纳一些学者进行研究,是一种科学研究性质的机构,对当时和后世都有一定影响。总明观设祭酒以掌管总明观之事,其下有学士十人,分设玄学、儒学、文学、史学四种。至南齐永明中,国学建立,总明观裁撤。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正三品,隶中书省工部,掌百工技艺。置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同知、副总管各二员。下辖梵像、出蜡局两提举司及铸泻等铜局、银局、镔铁局、玛瑙玉局、石局、木局
官名。春秋晋置。下军之统帅。晋国军制分上、中、下三军,皆设将、佐。
官名。宋朝遣使于辽常置副使,因带国书,故称国信副使。
武官名。明置, 见“京卫”。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一般为总办副职,意即协助办理。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皇族之称。秦制,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清制,宗室以显祖的直系子孙为限。参见“觉罗”。
即谋略之臣,掌顾问应对。《史记·淮阴侯列传》:“敌国破,谋臣亡。”
同“邦君”。周朝称诸侯国君。《班簋铭》:“王命毛公以邦冢君、 土(徒)驭”,“伐东或(域)㾓戎”。《尚书·周书·召诰》:“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 四月置,掌管宿卫事务,领朱衣直阁,并给仪从。多由侍中、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