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摄司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统所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摄,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统所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摄,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官名。北魏置。负责御药的调制,进御之前须先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官署名,东汉置,属少府,掌尝药。其长官也称监。见《后汉书·百官三·少府》,参看“尝药”条。
因战功而入仕的制度。秦在战国时规定因作战有功可授予官爵。《韩非子·定法篇》记其制度说:“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
官名。《周礼》地官有人奄二人,女八人,掌理供给王及后、世子六谷之饭,祭祀及宴飨宾客,供给装在簠簋里炊熟的米饭。ȼ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八阶,秩从五品中。官名。金置,从五品中,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官署名。元末设置,为御史台的分司机构。顺帝时变乱时起,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文书送到南台则路途不便,直送内台又无先例,于是御史大夫鄂勒特穆奏请在福建设立分台,上述各处文书便可由
官署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原中都留守卫指挥使司而置。设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后改设副留守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各一人,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掌中都守御
官名。兵部库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置一员,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库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初为六
官名。北齐置,见“司藏署令丞”。
①负责储藏粮食的机构。战国齐等国置。有“左廪”“右廪”之分。《左关釜铭》:“左关釜一节于廪釜。”②廪人省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