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师
西夏官位。师位之一。在诸王位之下,中书、枢密位之上,与上等司等位。
西夏官位。师位之一。在诸王位之下,中书、枢密位之上,与上等司等位。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官署名。明朝刑部属司之一,始置于永乐十八年(1420),掌交阯布政司(今越南境内)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宣德三年(1428)罢交阯布政司,十年革刑部交阯司。
即月奉,详“月奉”条。按月支付的薪俸。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主要方式。参见“薪给制”。
官署名。秩从二品。隶宣政院。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到十八年之间,简称乌思藏宣慰司。掌乌思(前藏)、藏(后藏)、纳里速古鲁孙(阿里三围)军民政务。置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一员。另
官名。三国魏、蜀皆置,统兵出征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魏、晋、南朝宋皆八品(一说魏为五品)。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为七品,隋初列为散号将军,降为从八品上
官名。春秋战国时齐置。主农业生产。《管子·立政》:“相高下,视肥, 观地宜, 明治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 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申田之事也。”
即“内史上大夫”。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各项议叙,各官添铸、更换印信,各官恩诏加级,颁发奏奖捐生执照等事。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宰相张说知集贤院事,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以后遂为成例,以常侍一人为之,为集贤院的副长官。金称同知集贤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