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近侍官
明代御前近侍官有:乾清宫管事,掌督理御用诸事;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还有御前牌子、暖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拏马、尚冠、尚衣、尚履。都是御前近侍官。见《明史·职官三》。
明代御前近侍官有:乾清宫管事,掌督理御用诸事;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还有御前牌子、暖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拏马、尚冠、尚衣、尚履。都是御前近侍官。见《明史·职官三》。
官名。南朝置,属尚书省。《梁书·贺琛传》: “稍迁中卫参军事、尚书通事舍人。”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藉田及供野味。《周礼·天官》:“甸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粢盛。祭祀,共萧茅,共野果蓏之荐。丧事
官名。清置,五旗参领每旗五人,秩从三品,掌王府所属旗籍的政令。凡田赋、户口、出纳盈缩之数,综其实而稽之。其下设佐领,每旗各七人,秩从四品;骁骑校,每佐领下一人,秩从六品。
清朝乡里之职役。顺治十七年(1660)定里社之制,设耆老之职役。於本乡年高有德,众所推服之人内选充,不许闲吏卒及有过之人充当。协助里社之长查察地方。
清代于翰林院设典簿厅,掌章奏、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主官为典簿,满汉各一人,下设孔目满、汉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副总管,为总管(“乌赫哩达”)之副职。②苑副,为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圆明园、长春园、畅春园、清漪园等处之管理官员,苑丞之副职,品秩从七品至未入流不等。
掌武器之官。商代军职有“服”,甲骨文中作“箙”,西周则称司箙,西周铭文中有周王命令某某“司六师箙”的记载。在《周礼·夏官》中,司弓矢为槀人与缮人之长;西周则司弓矢与司箙并置,两者应有所分工,可能司弓矢
见“作坊”。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赋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