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弓马所
见“御前弓马子弟所”。
见“御前弓马子弟所”。
官署名。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中学堂、女子中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体育场、公园及其他文化事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设教育科。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官名。 西魏、 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羽林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清工部所属之铸钱机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于应天初设。明洪武十三年(1380)隶工部。嘉靖(1522—1566)中以京师城东石大人胡同为鼓铸公署,以虞衡司员外郎领其事。下设局大使
见“磨勘院”。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员额八人,掌分四库书。
官署名。清置,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简派各旗都统副都统八人为值年旗大臣,掌理八旗合办事务,如拣选公中佐领之拟补官员;驻跸热河时带领各旗营官员引见,验放六品以下官员;兼管事之大臣请简时咨取各旗大臣衔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骁骑率上士属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