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仗军主
见“御仗五职”。
见“御仗五职”。
明朝对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官名。明清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予参朝廷大议等事。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 西周置。 “”即籥。 一说即《周礼》之籥师。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掌御前祗应等事。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
秦汉时掌管里政的小吏。晋朝沿置。县率百户置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乡官名。犹里长、里正。《晋书·职官志》:“县率百户置里吏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
官库名。清置,见“大官署署正、署丞”。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② 清末学部会计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理司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吏治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张九龄及第。
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区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副长官,以八品警官充任,后改称副区长。参见“区官”。
唐高宗显庆二年 (657) 分散骑常侍为左右,隶中书、门下,皆金蝉、珥貂,右散骑常侍与中书令为右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