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质所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工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工部尚书、侍郎,掌城池土
官制用语。年幼即位的皇帝,常由近亲大臣或太后代行皇帝理政,当皇帝为成年人时,亲自理政,称为亲政。《汉书·王莽传》:“皇帝年在襁褓,未能亲政。”
清朝都察院副都御史尊称。
官府文书名。又作咨报。唐末、五代及宋朝,翰林学士院有事通知三省及枢密院则用之,而不用申状。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军司马司长官,省称为“军司马”,掌兵事,职权颇为重要。下设军司马上士、军司马中士、军司马旅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罇彝下士二人,掌礼器中罇彝之类。北周因之置司罇彝中士,正二命;司罇彝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官名。北宋前期,为正五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文散官,用为文臣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后行郎中,从六品。官名。宋朝始设朝奉大夫,为正五品文阶官。金元以后废。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
属官统称。汉朝三公府及其它重要官府皆置掾史、属,分曹治事。掾为曹长,史、属为副贰。故掾史多冠以曹名,如户曹掾、户曹史等。掾史为有职吏,其下还有从掾位,从史位、待事掾、待事史等散吏。三国晋南北朝公府皆置
官名。唐初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承务郎,咸亨元年 (670) 夏旧称。员一人,从五品,掌受付诸司之事,举正稽违。如缺官,则以左司郎中兼行其职。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为五品寄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