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署名。唐朝司农寺置,掌汤池、院宇修整与器物设施,以备供奉,附近先熟瓜果,以荐陵庙,有温泉汤监、庆善汤监、石门汤监等,各置监一员、丞一员,另有录事等。②官名。唐朝司农寺所领诸汤监长官,各置一员,从六
官名。宋太祖乾德四年(966)置,以朝官充任。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又分置各案推官或巡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管诸案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皆废。官名。见“三部判官”。
官署名。元朝隶宣徽院,掌收管无主认领的流散人口、牲畜与财物。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立阑遗所,秩正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后又降为正四品。置太监一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
官名。明洪武六年 (1373) 置,二人。十三年罢。
官府发布的施政命令。《周礼·天官·小宰》:“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孙诒让正义:“凡施行为政,布告为令。”
官名,属步兵校尉,俸千石,西汉时掌领上林苑屯兵,东汉时掌领宿卫兵。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北军中候》。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骑兵参军事,唐改称骑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厩牧、骑乘、文物、器械。
官制用语。即官吏的任职资历。唐制,文武职事官、文武散官、卫官、勋官皆视为官资。如见任职事官、前资官、常选官属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属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及六品以下勋官属下资,
女官名,汉置,为太后属官,掌受命差遣,奉太后诏办事。《汉书·叙传上》:“时长信庭林表适使来。”注:“孟康曰:长信,太后宫名也。师古曰:长信宫庭之林表也。林表,官名耳。”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职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四人。俱奏补。佐参议审议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