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正人
官场用语。南宋初,流落金朝人来归,称为归正人。有官人归正,即恢复原有官职,多注授不厘务差遣。士人归正,许于所在州军入学就读或赴秋试。
官场用语。南宋初,流落金朝人来归,称为归正人。有官人归正,即恢复原有官职,多注授不厘务差遣。士人归正,许于所在州军入学就读或赴秋试。
官名。蒙古语,意为“督查者”,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秩正三品。元武宗废。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在知北院贴黄下,为北枢密院掌诰命奏事官。又称“给事北院知圣旨事”。
对官居尚书令、中书令而兼封王爵者的尊称。《魏书·尔朱彦伯传》: “时(尚书令尔朱)世隆封王,故呼为令王。”隋朝豫章王杨暕为内史令(隋因避讳,改中书为内史),崔赜亦称其为令王。见《隋书·炀三子传》。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复名吏部尚书。官名。见“天官”。
汉朝指内地诸郡和诸王国。《汉书·宣帝纪》:“(本始元年)夏四月庚午,地震。诏内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注:“韦昭曰:中国为内郡,缘边有夷狄障塞者为外郡。成帝时,内郡举方正,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士。”《后
十六国后赵置,掌监察诸州。《晋书·石勒载记下》:“置署都部从事各一部一州,秩二千石,职准丞相司直。”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有丞。官名,汉因之,掌高垒。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参看“云垒”条。
清代考功清吏司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七月设立,掌核办各省军功、边防、剿匪及五城水会、获盗员绅等项奖案。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储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支发舰队、军港、船坞、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司法、刑罚、审判、监狱、勾检军事条约,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教育。设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二、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