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德院院长
官名。清末弼德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二人,特简。掌全院事务,主持院会,签发奏咨文件。
官名,清朝宣统三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佐官有: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人,掌纂拟章制。秘书厅秘书长一人,秘书官十二人,分掌庶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清末弼德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二人,特简。掌全院事务,主持院会,签发奏咨文件。
官名,清朝宣统三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佐官有: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人,掌纂拟章制。秘书厅秘书长一人,秘书官十二人,分掌庶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古代皇帝以封爵授给异姓王、宗族、妃嫔,都经过一种仪式,在受封者面前,宣读授给封爵位号的册文,连同印玺一起授给被封人,称为册封。如清代,立皇贵妃、贵妃、亲王、亲王世子等均称册封。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南院护卫御帐之事。置太师、太保、司徒等职。官署名,即南院护卫府,辽朝置,掌南院护卫之事。其所属机关有:总理左右护卫司、奉宸司、二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等,属官有:南护卫太师、南
官名。北魏置,秘书省属官。详见“校书郎”。官名,三国魏置,属秘书监,掌校对图书。北魏也置,属秘书省。由“郎”担任,则称“秘书校书郎”,由“郎中”担任,则称“秘书校书郎中”。参看“秘书署”、“校书”条。
官名。东汉置,属河南尹,掌监察属县。西晋亦置。官名,东汉置,属河南尹,掌监察属县。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正一命。职掌参见“内史中大夫”。
十六国后赵、前燕京都行政长官。石虎自襄国迁都于邺,为魏郡治所,故改魏郡太守置。前燕破冉闵后,亦都邺。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5)迁都于邺,亦置。职掌略同“京兆尹”。官名。北魏太和中迁都洛阳,置河南尹,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
明朝南京各衙署官吏的总称。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原南京的各官署官员仍存,于官职前加“南京”字。洪熙元年(1425)后曾去“南京”字,仍以南京为京师,并补置其缺置的部分官署官员。正统六年(1
官名。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改车骑将军为郎将,分左、右,左右卫之亲、勋一、勋二、翊一、翊二凡五府及诸卫翊府皆置,为其府中郎将副贰,各一员,正五品上; 太子卫率府之亲府、勋府、翊府三府亦置,各一员,
官署名。①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曹操置于丞相府,设掾属。典司法刑狱。《三国志·魏武纪》: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于是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