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德院参议官
官名。清末弼德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专任六人,兼任四人,请简。掌佐顾问大臣办理本院审查纂拟事件。
官名。清末弼德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专任六人,兼任四人,请简。掌佐顾问大臣办理本院审查纂拟事件。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置,为国用司长官,以宰相兼任,总管国家财政。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1204)再置,开禧三年(1207)废。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为制国用使司长官,以中书平章政
官名。清末邮传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领本部承政厅事宜。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其官有都指挥使,从三品;副都指挥使,从四品;还有判官等。见《金史·百官二·都指挥使司》。官署名。金置,属尚书省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设官有都指挥使
官署通称,即分科办事机构。战国时秦国郡县所属职事部门泛称曹。《睡虎地秦墓竹简 ·语书》:“发书,移书曹,曹莫受,以告府,府令曹画之。其画最多者,当居曹奏令、丞”。汉朝自公、卿至郡县皆分曹治事。主管者正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七品武阶官。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外史下大夫属官,员二人,掌缀国录,下设著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置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缀国录。见《通典·职官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掌境内税务工作。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侍卫武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七品上。
职役名。宋代有甲头,亦称甲首。明代里甲制度,一甲共十人,推一人为首,称为甲首。参见“里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