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晚期设置。《幼主封杨庆善等爵诏》有“并诏升封正副典宗亲,职同又副掌率。”其职掌无明确记载。太平天国晚期对癸好三年(公元1853年)以前参加起义的勋旧一律称之为开朝王宗,所以典宗亲可能是掌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
官名。北齐置,车府部长官。由宦者担任。官名。北齐置,属中宫仆署,见“中宫仆署令丞”。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三年,军防司撤,并入军学司。掌测绘沿江、沿海水道及航道,经管沿海、沿江航标,管理测海练船、测海库之
明朝南京科举考试的别称。明清科举之制,通称江南乡试为南闱。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各种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二十四日,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谓“法统”已成陈迹,制宪应早实现。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依此条例制定的《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左龙署。置都尉。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左右署。掌养马。见《隋书·百官中·太仆寺》。
以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始于隋,因分科取士,故名。隋废九品中正制,文帝开皇七年 (587)定制,诸州每年贡三人,十八年诏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取士。至炀帝时置进士科,正式形成科举制度。唐朝于进
官名。北魏置,掌管牲畜牧养事务。属尚书省。《北史·孝行传》: “(乞伏居)献文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一说与“都牧尚书”为同职异称。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乡试合格获准取解或有免解资格,赴省试前遇近亲亡故,服丧期满,可赴下次省试; 以及原已获准免省,再命赴省试,皆称还省。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乡试合格或获得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