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勤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勤齐共掌赋税。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勤齐共掌赋税。
见“云麾使”。
官名,汉置,属大司农,掌平衡物价,贵则卖,贱则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治栗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主官,见“利用监”。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郎”。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太尉府置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东晋元帝以后公府置右户曹,设右户参军,南朝宋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设兼右户行参军。
官名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置,每卫各二人,从三品,为大将军副贰。唐朝沿置。宋朝为从四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初多不除授,孝宗隆兴 (1163—1164) 中复置,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赏给案,掌收受锦绮、绫罗、色帛、银器、腰束带料,准备衣服、器币,以待颁赐诸王、皇亲、宗室、宰臣、使相、文武近臣、禁军将校,以及契丹及外国使臣辞见时赏赐。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二年(1724)设,四人,十三年省。乾隆三年(1738)复置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西汉置,属右扶风,为右都水长副贰,员一人,协掌内史右地水利事务。官名,掌佐右都水长行施职事。参看“右都水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