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见
①古代礼制。皇帝接见臣下、少数民族首领或外国使臣等,由有关大臣导引入见,称引见。②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中下级官员,即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在授官、京察、大计、保举、升调、俸满时,均须朝见皇帝,由皇帝当面鉴定升降去留,文官由吏部引见,武官由兵部引见。届时,尚书、侍郎先以绿头名签呈进皇帝,得旨宣进。
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京官自五品以下,外官自四品以下,由于初次任用及京察、保举、学习期满留用等, 均须觐见皇帝一次, 文官由吏部、武官由兵部分批引见。
①古代礼制。皇帝接见臣下、少数民族首领或外国使臣等,由有关大臣导引入见,称引见。②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中下级官员,即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在授官、京察、大计、保举、升调、俸满时,均须朝见皇帝,由皇帝当面鉴定升降去留,文官由吏部引见,武官由兵部引见。届时,尚书、侍郎先以绿头名签呈进皇帝,得旨宣进。
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京官自五品以下,外官自四品以下,由于初次任用及京察、保举、学习期满留用等, 均须觐见皇帝一次, 文官由吏部、武官由兵部分批引见。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检点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厨”。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署名。民国十九年合并工商、农矿二部而成立实业部,属国民政府行政院,掌全国实业行政事宜。其官有部长一人,常务次长、政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林垦署及总务、农业、渔牧、工业、商业、矿业、劳工七司。官署名。清末
籥师及其属员的合称。《逸周书·世俘》:“籥人奏。”参见“籥师”、“籥师丞”。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代有此制,《明史》卷一六○记罗绮为左副都御史,“以功赐二品禄”。
清朝“健锐营”之别称。
清朝都察院按省区划分的十五个监察机构之总称。即京畿道、河南道、江南道、浙江道、山西道、山东道、陕西道、湖广道、江西道、福建道、四川道、广东道、广西道、云南道、贵州道。初制,仅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官名。金代设此官,为拱卫司长官,掌仪卫等事。见《金史·百官二·拱卫直使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 置,有太史令等官七员,掌天文历数之事; 武宗至大元年(1308) 升令从二品,设官十员;仁宗延祐三年(1316)升令正二品,设官十五员; 后定置院使五员,正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