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卿
东汉至南朝、北魏为廷尉尊称。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正式官称,十一班。陈因之,三品、中二千石。
官名,东汉置,为廷尉长官,俸中二千石,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的疑难案件,皆处当以报。属官有正和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其后,魏晋南北朝多沿置。
东汉至南朝、北魏为廷尉尊称。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正式官称,十一班。陈因之,三品、中二千石。
官名,东汉置,为廷尉长官,俸中二千石,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的疑难案件,皆处当以报。属官有正和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其后,魏晋南北朝多沿置。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
官名。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初置铁冶所,共十三所,分属于所在府州,每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初时大使秩正八品,副使秩正九品,后均改为未入流。清代不设。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1377)置,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742—756)中杨剑(国忠)已充此任,德宗贞元(785—804)末以宦官为之,主持宫市。托名为宫中购物,实于京城市肆,强买人间。《唐会要》卷八六《市》:德宗时“屡有中官于京城市肆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二十八年(1395)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并置长随、奉御,均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
官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国务院置,得代理秘书长。次年取销。
官名。①即“营缮清吏司员外郎”。②清末民政部所属营缮司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
官名。明置。掌护卫皇陵,操练中都留守司八卫一所军马,兼管高墙犯罪宗室。一人,为司礼监外差。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掌护卫皇陵。辖佥书数十人,兼管犯罪宗室。
周朝天子更换诸侯国君。《孟子·尽心下》:“诸侯危社稷,则变置。”
① 就职治事,办理公务。《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崔子称疾不视事。“② 官名。又作“胝事”。战国魏等国置。主管某一职事的官长。《滨虹草堂藏古玺印》著录魏国官印:“右库眡(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