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福宫使
官名。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置,为内侍、武臣阶官。哲宗元祐(1086—1093)中,定为从五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内侍阶官名,改正侍大夫。
班官名。宋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置,为内侍与武臣高级阶官。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正侍大夫。
官名。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置,为内侍、武臣阶官。哲宗元祐(1086—1093)中,定为从五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内侍阶官名,改正侍大夫。
班官名。宋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置,为内侍与武臣高级阶官。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正侍大夫。
官类名。太平天国前期置女职同官,职同检点者有天朝内掌门,东、西殿内贵使;职同指挥者有东、西殿内掌门,南北殿内贵使,女绣锦指挥;职同将军者有南、北殿内掌门,翼殿内贵使,女绣锦将军;职同总制者有翼殿内掌门
宋朝乡役名。又称甲首、催头。神宗熙宁七年(1074 )置,由保丁轮流充任,代户长催税。元丰八年(1085)罢。哲宗绍圣元年(1094)复置。(1)宋乡役名。又称“甲首”、“催头”。熙宁六年(公元107
官署名。清末最高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设。掌最高审判,凡宗人府会审案件、国事重罪案件、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各省审拟大辟案件,以及特旨交审案件,均以其为终审。置正卿一人,少卿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三月敕:“卫军神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宜改为左右羽林,置四十指挥,每十指挥立为一军,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兼分左右厢。”
官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下属各处之长官。主管各处事。如陆军部所属审计处、军学处,各设处长一员。官名。辛亥革命后,以处长为处的主官。参见“处”。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官,置一员,以所在州府判司判之。
爵名。①汉朝置,即食邑为县之列侯。汉制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三国魏置为第七等爵,位男下、乡侯上。晋朝定位在开国县男下,三品。南朝宋因之。北齐设散县侯,位低于开国县侯,高于开国县伯,三品。②南北朝、
官名。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佐院长掌院务。详“法制院副院长”、“弼德院副院长”。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隶属于海军部。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国家元首。存在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和北洋政府初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各只一票。临时大总统因故不能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