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官署名。即门下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门下省。参见“门下省”。官署名,唐武后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见《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参看“门下省”条。
官名。即右校丞。官名,汉置,即右校丞,属将作大匠,掌佐令帅右工徒修建宗庙、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参看“右校令”条。
学官名。唐朝诸府、州、县均置,德宗建中元年 (780) 改名文学,掌以五经授诸生。宪宗元和 (806—819) 以后,中、下州不置。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治上驷院马驼之疾。额设蒙古十五人,移八旗咨选。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营一人,六、七品不等,副军校与同协军校充,奏补。协同军医长
王国傅即王太傅。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太傅”条。
官名。五代时后唐皇帝巡行或出征,置大内都点检官,后周始置殿前都点检,位在都指挥使以上。自宋太祖赵匡胤以都点检被拥立为皇帝,其后便不再授此官。参看《文献通考·枢密院·殿前司》。
官名。清末学部之顾问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非实缺,无定员。分四等,一等视丞,二等视参议,均由学部奏派,三等视郎中、员外郎,四等视主事,均由学部委派。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随时咨询。该官于教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北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指挥、副指挥、吏目各设一人,
官名,金朝置。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街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