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务科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储司。同年,随司併入海军部。掌承办全署纸张、文具、器具并一切物件的购置与分发,稽查杂役人员勤惰及值日各员应用伙食,经管全署一应杂务并接待事宜。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储司。同年,随司併入海军部。掌承办全署纸张、文具、器具并一切物件的购置与分发,稽查杂役人员勤惰及值日各员应用伙食,经管全署一应杂务并接待事宜。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即御史台,唐武则天文明元年(684) 改,光宅元年 (684) 分左、右肃政台,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为左、右御史台,玄宗先天元年(712) 废右台。参见、“御史台”。官署名。唐武后改御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机关,掌理关于公布法律、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机要、印铸事宜,其下设文书、印铸两局及人事室,各局设局长
官名。金置,掌薅养竹园采斫之事。设管勾一人,从七品,司吏一人。并有监兵百人,任薅养采斫之役。
①官名。三国魏置于诸郡,掌均水渔税。《三国志·杜恕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预勅督邮、平水,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修设曲敬。”②官署名。南朝梁置。参见“平水令”。官名,三国魏置,为郡府属吏,掌平水均渔
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简称。宋置,详“知院”条。
将军名号。新莽置。时有诛貉将军阳俊,见《汉书·王莽传》。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以阳俊为诛貉将军,掌帅军征伐。见《汉书·王莽传》。
禁军名。后梁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九月置左右天兴军,为禁军中的两军,以亲王为军使。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布死刑,复核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勘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与“四平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陈文帝天嘉六年(565),杜稜自领军将军迁此职、丹阳尹。拟
明清吏部铨选制度。亦称抽签,乃选授官员方法之一。明朝选官初用拈阄之法。万历二十九年(1601)倪斯蕙创议掣签法,由候选者自行抽签,以定选授先后。吏部尚书孙丕扬奏准实行。清朝沿用此法,凡月选官员均抽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