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推官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左右厅推官各一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临安府亦设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人。金于大兴府置推官二人,从六品,掌总领众事,分判户、刑二案事,内户案推官掌通检推排簿籍;诸府推官一人,正七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兵、刑、工三案之事。元代散府有推官一人,专治刑狱。明代顺天府推官秩从六品;外府推官秩正七品。清初,各府尚设有挂衔推官及推官各一人,专掌谳狱之事,先后在颇治三年(公元1640年) 与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停设。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左右厅推官各一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临安府亦设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人。金于大兴府置推官二人,从六品,掌总领众事,分判户、刑二案事,内户案推官掌通检推排簿籍;诸府推官一人,正七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兵、刑、工三案之事。元代散府有推官一人,专治刑狱。明代顺天府推官秩从六品;外府推官秩正七品。清初,各府尚设有挂衔推官及推官各一人,专掌谳狱之事,先后在颇治三年(公元1640年) 与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停设。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订立约章,奏派使臣,更换领事,各国使臣觐见、会晤,本部官员升调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属外务部。
宰相的别称。《三国志·魏书·蒋济传》:“位备宰司。”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姚弋仲载记》:“(石虎) 启 (石) 勒以戈仲行安西将军,六夷左都督。”
官名。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员额十四人,承秘书长之命,办理呈府备案各项规程章则及各机关工作报告的审核编辑等事项。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劝课农桑,隶司农寺。又辖山阳、平头、督亢三部丞。隋初沿置,设令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五载(746)始以侍御史杨钊充任,掌京师百司炭薪供给。代宗永泰元年(765)以后常以京兆尹兼,代宗大历五年(770)停,德宗贞元十一年(795)又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京西木炭采造使,次
官名,也称木正,汉置,掌林木选材。《汉书·地理志上·蜀郡》:“严道(县),有木官。”官名。西汉时蜀郡有木官,在严道县。
官名。元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置,属光禄寺,秩从五品,掌同大都尚酝局。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人。
官署名,辽朝置。辽朝六院部有“知六院事”,在朝称“南大王院”。详见“南大王院”条。见《辽史·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