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越中郎
即“平越中郎将”。
即“平越中郎将”。
官名。梁置,《梁书·徐摛传》记晋安王纲出镇江州,摛补云麾府记室参军,转平西府中记室。是梁制于记室参军之外同时又置中记室参军,其地位则在记室参军之上。参见“州军府记室参军”。
参见“右詹事”。
亦作莫府。将军出征时的府署。战国置。将帅出征军还则罢,治无常处,故以帐幕为府署。幕府省约文书图籍。后世沿称,亦作为将军府、将军的代称。五代时指节度使府。后唐: 诸道开置幕府,除节度副使、两使判官由中央
年俸八百石粮谷的行政长官的统称。战国秦置。《商君书·境内》:“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一般指县令、长。
官署名。简称理刑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置,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等佐理司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官署
司寇的别称。司寇掌刑狱,参看“司寇”条。
见“銮仪卫”。官署名。清置,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物与其班列等。其长官为掌卫事大臣,正一品,以满、蒙王公大臣兼任。銮舆使,正二品,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其属有堂主事、经历厅经历、笔帖式等官,还有六所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朝会时称为卫宿军。参见“宿卫军”。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掌宫内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中书置检正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纠正省务。后以选人领其职,即称习学公事。元丰四年(1081)罢。熙宁七年于大理寺亦置,选曾试刑法、循两资以上者充任,佐理大理寺所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