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署令丞
官名。汉有平准令及丞,属大司农。北齐及隋初司农寺置平准署令丞,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平准署令二人,从七品下,掌供应官府市易之事;凡百官衙门不用之物则随时出售,没收入官之物亦如此。丞四人,从八品下。属官有录事、府、史、监事、典事、价人、掌固。
官名。汉有平准令及丞,属大司农。北齐及隋初司农寺置平准署令丞,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平准署令二人,从七品下,掌供应官府市易之事;凡百官衙门不用之物则随时出售,没收入官之物亦如此。丞四人,从八品下。属官有录事、府、史、监事、典事、价人、掌固。
官署名。西晋、北魏所置尚书省诸曹之一。西晋为郎曹; 北魏前期为尚书曹,后改郎曹。参见“右士郎”、“右士尚书”。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
“太子中卫率”省称。
明朝名僧封号。并有加太常寺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为一时殊荣,非常制。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七品。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属少府卿、设令、丞。详见“平水令”。
即“银青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的省称。“银青”是“银印青绶”的省称。汉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银印青绶,故称光禄大夫为银青光禄大夫,简称“银青”。魏晋以后又有特加金印紫绶的光禄大夫,于是便有了银青光禄大
又名“邸抄”、“邸报”。因抄录揭示于宫门之外,故名。详“邸抄”。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酿酒及酒糟制物。设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并糟瓜茄。设提督太监一人,佥书数人。
汉朝书写军令的简牍簿籍,因长一尺(约合今23公分),故名。汉军法规定,如军队吏卒斩首,即以尺籍报送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