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职
地方军政长官的属吏,因其在幕府任职,故称。如南北朝时的参军、主簿等。
地方军政长官的属吏,因其在幕府任职,故称。如南北朝时的参军、主簿等。
参见“正任”、“承宣使”。
见“上将军”。1、军官名,古时将官分上将、次将、末将,上将为武官中最高的将官。《孙子·地形篇》:“料敌制胜,计险阨远近,上将之道也。”《史记·陈涉世家》:“陈王使使赐田臧楚令尹印,使为上将。”上将即主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时代,刺史常带将军,其佐吏除承汉以来的丞与功曹,主簿,诸曹掾、史之外,仿州军府之制,多置参军。其军事重地或郡当边区有少数民族者,亦置军府,如会稽、丹阳、吴郡、吴兴、琅邪、高阳、宣城、
担任案件尸体和人身伤痕检验以及现场勘查的官员。秦汉时,常由县丞、吏和令史以及其他行政官吏参与验尸、活体验查和现场勘验。其后,各代均相沿袭。《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一有关于检验工作由何种官员担任的具体规
阶官名。金朝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庆喜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署名。隋朝太子门下坊置,设大夫二员为长官,掌东宫门籍,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宫门大夫为宫门监。唐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宫门监为郎,仍置二员,隶左春坊,又置丞二员。掌东宫宫门管钥; 另有门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后,改隶王府长史司。置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掌推按刑名,禁防横暴,使诸王无干国纪。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仿《周礼》羊人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下设典羊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羊人”。
官名。三国魏末置,为匈奴南部长官,由南部帅改名。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改置。统三千余落,居蒲子县。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参见“五部都尉”。1、官名,汉朝每郡都置都尉,有的分
原有之爵位。《汉书·高帝纪下》:“夏五月,兵皆罢归家。诏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復故爵田宅。”注:“师古曰:復,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