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太后
帝太后即皇太后、太后,汉哀帝置。《汉书·哀帝纪》:“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称永信宫;恭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
帝太后即皇太后、太后,汉哀帝置。《汉书·哀帝纪》:“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称永信宫;恭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教导和带领祭祀山川社稷的舞蹈。《周礼·地官》:“舞师,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祓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都市政公所的长官,见“京都市政公所”。
见“国史院”。官名。宋置,为实录院的长官。见“国史院”。
宋朝禁止有关官员会见宾客的制度。为县令、知州、通判非假日不许出谒; 在京台谏、侍从,假日许受谒,但不许出谒; 大理寺官,受谒、出谒皆不许。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历朝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苑马寺等衙门均置,为各官署次官,协掌本寺事务,品秩自正五品至从六品不等,详见各寺丞条。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百家为一百都保,设都保正、副都保正。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并以保正取代原
官名。辽朝北大王院官员,在北院太师下。
官名合称。即著作郎与著作佐郎。参见“二史”。指著作郎和著作佐郎。《宋史·职官三》:“郎曹阙员……则自二著躐升二史。”《宋史·职官四·秘书省》:“其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历。”
元朝对“阉人”和“宦者”的别称。指宦者、宦官。元张昱《宫中词十八》:“近前火者催何急,惟恐君王怪到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