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札
官文书名。南宋四川安抚制置司拥有军事重权,兼处置铨量、差注、类试等事,其颁发札子,称帅札。其他安抚制置司受命便宜行事,亦可颁发。
官文书名。南宋四川安抚制置司拥有军事重权,兼处置铨量、差注、类试等事,其颁发札子,称帅札。其他安抚制置司受命便宜行事,亦可颁发。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领军府为左屯卫,置一员为长官,正三品,总其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威卫大将军。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复名左屯卫大将军。宋朝沿置,为环
官名。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员额若干人,协助典试委员主持考试事务。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 ),改大司乐中大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长官,下设小乐部下大夫、小乐部上士、小乐部中士以佐其职。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领乐师上士、乐胥中士、司歌中士、司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边远地区官员满任后,许免赴京参选,由转运司立格就地注授,称就注。
文书名。平行文。明朝为中央文书,如五军都督府对六部行文即用之。清朝为地方文书,如总督对总兵,提督对司、道、盐运使司,总兵对府、厅、州、县行文均用之。近代演变为外交文书,用于外事交涉。
参领尚书省政务的一种名义。《梁书·沈约传》: “领太子詹事,扬州大中正,关尚书八条事,迁尚书令。”据《宋书·百官上》,两晋常置数人共录尚书事,称参录或录六条事,谓其各掌一部分政务; 又有关尚书七条、参
官名。即“大长秋”。十六国后燕、北魏亦称“大长秋卿”。参见“大长秋” 。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或由本衙门拟定正、陪咨吏部,或予取数名,交吏部注册,缺出依序升用。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
(1) 汉魏至南北朝谓郡县综理府事之吏,西汉称郡功曹、五官掾、督邮、主簿诸职为右曹吏,以其统领众务,高于列曹诸掾属,别称为纲纪吏。东汉后通称郡县综理府事之吏。《资治通鉴》卷九三“明帝太宁二年”胡三省注
官名。甘泉上林为上林苑中一宫之名。《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山都侯王恬启,曾孙当以元封元年坐阑入甘泉上林免。”甘泉上林长是甘泉上林宫所在一带的都水官,有丞四人,以收取水税或渔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