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骑侍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骑侍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骑侍下士”。
官名。金朝置,掌稽察之事。设于陕西、河南,一至二员,秩正五品。宣宗南迁后,改称讥察使,秩从七品。陕西讥察使设在秦州,河南讥察使设在唐、邓、息、寿、泗五州。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佐勋武前锋正都督统勋武前锋五职,禁卫宫掖。从七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部队、学校的编制和筹建计划,以及训练计划的拟定和督训等业务。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
北洋政府设置,原为礼制馆的长官,后在其上置总裁、副总裁。见“礼制馆”。
官属名,汉置,属少府,掌拘禁犯人。有令丞掌其事。后改称保宫。《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居室、甘泉居室……十六官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
见“制置茶盐使”。
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正七品。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天文星历推算之事。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所属有冯相上士,正三命;冯相中士,正二命。职掌与《周礼》的冯相氏同。参见“保章上士、中士”。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二人,五、六品不等。原由典狱司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兼充,三十四年改为专差,由本部员外郎、主事中奏补,任期二年。掌领本部南、北两监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