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熊卫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熊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熊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
见“祭酒从事。官名,又名从事祭酒,简称祭酒。汉朝州置从事祭酒,为敬老礼贤之散官,无固定职事。两晋和南朝置祭酒从事史,为职事官。《宋书·百官志下》:“祭酒从事史……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扬州无祭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1380) 置兵部左、右侍郎各一员,正三品,为兵部副长官,协掌部务。时罢中书省,六部直达皇帝,分掌政务,故其职甚重。清朝顺治元年 (1644) 改兵部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
海关海事部的主管。见“海事部”。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 五月置,专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与中军、中卫、中抚将军合称四中将军,地位显要。或分置左、右。扬州刺史建安王萧伟自右将军进号此职。天监七年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二十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内殿崇班置,为武臣阶官,正八品。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为散阶称号,封赠正八品武职。五十一年,改奋武校尉。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内殿崇班为修武郎,秩正
官名。即守宫令。
见“监试”。
官名合称,即盐官和铁官,汉置,掌经营盐铁事。《史记·平准书》:“孔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铸旧铁)。”“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孔)僅管天下盐铁……县置均输盐铁官。”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