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朔方王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元代驿站的站官。大站设二、三人,地位在驿令之下;小站一般只设提领。由地方提调长官从本处站户中选任,只受部札,不给俸。
官署名。同“幕府”。军帅处理军务之机构。参见“幕府”。将军治所称莫府,也写作幕府。《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附李牧传》:“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注:“《集解》如淳曰:将军征行无常处,所
官名。清朝太监官职之一。其品衔各有不同。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都领侍衔,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亦有以七品“执守侍”充任者。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五品总管二人,六品副总管六人,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资序同提点刑狱。后省。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复置,后又省。孝宗淳熙二年 (1175)再置。掌坑冶铸钱之事。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户曹参军。
官名。① 中书省属官。亦称中书通事舍人、中书舍人。东晋始置,掌呈奏案章,七品,多选名流充任。后省,由中书侍郎兼其职。南朝复置,员四人,渐引用有才干的寒士,于呈奏本职外,兼掌诏令,入直内廷,出宣帝命,凡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代重视避讳,《唐律·职制》中规定,凡是官署名称有犯父、祖名者不得去该官署任职,否则为犯讳,得处徒刑一年。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典宫内事。位视二品,但亦有例外。《魏宫内大监刘阿素墓志铭》:“为宠其劳,赐宫品第一。” (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九)。
武官名。辽置, 见“诸军详稳司”。
①官署名。唐朝置,分属所在州府而总隶于少府监,掌造钱币,置监一员,以所在都督、刺史判; 副监一员,以州府上佐判; 丞一员,以判司判; 监事一员,以参军或县尉知之。凡七监、武宗会昌(841—846)中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