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曹侍郎
①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侍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掌户部左曹之事。
①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侍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掌户部左曹之事。
官名。亲近侍御之臣。战国各封国之君、相国、县令皆设。《战国策·秦策王》: “甘罗为文信侯少庶子。”《韩非子·内储说上》:“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官名。秦置,见“庶子”。
官署名。汉朝置,属御史台。《宋书·百官下》: “掌刻印。”设侍御史掌其事。两晋、南朝宋、南齐置。梁、陈不详。1、官署名,汉置,属侍御史,掌刻印。《晋书·职官志》:“侍御史,案二汉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官署名,东汉置,即审判科,掌审理案犯。亭:评审、处理。《后汉书·孝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官署名。元置于诸路,专管本路军队。管军在千以上者为上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一人,万户一人,俱正三品,副万户一人,从三品。管军五千以上为中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万户各一人,俱从三品;副万户一人,正四品。管军三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后汉书·明帝纪》记“明帝遵建武制度,无敢违者,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
官名。明永乐十八年 (1420)置,为永乐、洪熙、宣德时诸道监察御史之一,掌纠劾百官,主察交阯布政司 (今越南境内),并协管两京、直隶部分衙门、卫所卷宗照刷工作。宣德十年 (1435)革。
以观察使为长官之州。宋朝为六等州之第三等,低于节度州,观察使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观察判官、观察支使、观察推官等,又有观察副使专授左降官。辽朝观察州设观察使、观察副使、观察判官、州学教授、助
官名。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余为同考试官。另有词赋试官、经义试官、策论试官、监试官、试律官等。后隶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