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司郎
官名。隋炀帝三年,在尚书都省置左司郎、右司郎,从五品,掌都省之职,总理尚书事。见《通典·职官四·仆射·左右司郎中》。
官名。隋炀帝三年,在尚书都省置左司郎、右司郎,从五品,掌都省之职,总理尚书事。见《通典·职官四·仆射·左右司郎中》。
官名。宋置。见“客省”。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 (一说五曹) 尚书之一。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 本注以为主郡国二千石事,刘昭注引蔡质《汉仪》则以为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等。《晋书 ·职官志》认为东
官名。南朝梁、陈置。平水署次官。参见“平水令”。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唐代科举之制,称解试第一名为解头。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为乐官之长,掌大学的教法,管理王国的学政,教国子乐德、乐语、乐舞。北周仿《周礼》建六官,《唐六典》、《通典》、《册府元龟》诸书,都以大小宗伯当太常卿、少卿之职
官名。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六年(1741)设。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从五品。佐郎中掌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领军府为左屯卫,置二员,从三品,协助大将军总府事,领诸鹰扬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威卫将军。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复名左屯卫将军。宋朝沿置,为环卫官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之一。宣统三年 (1911) 设。掌校阅祭告祝文,缮写祝版、神牌,典守院印,并本院补官考绩、经费、庶务诸事。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谋正、典簿等。清末典礼院内部机构。掌理本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始置,主侍侯,理家事。列侯在临终时关于后事的重大安排,均由家臣上奏、转达或者代表侯本人致礼,在家臣中其地位较高。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臣。三国魏于家臣之上置家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