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六司
官署合称。渤海国忠、仁、义部及支司爵、仓、膳部总称。
官署合称。渤海国忠、仁、义部及支司爵、仓、膳部总称。
见“都军头”。
同“冢宰”,为百官之长。《新唐书·李吉甫传赞》:“吉甫践天宰。”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掌诸王府护卫。详见“王府护卫指挥使司”。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北周与隋以京师长安所在之州因雍州,北周置雍州牧,但考之《周书》纪传,实未尝授人。隋开皇中以州统县,罢京兆郡,而以雍州牧理京师政务。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罢州置郡,京兆、河南均置尹,使兼理“牧”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分别规定期限,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月终由本所汇奏。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年终由本所汇题,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两广烟瘴之地充军
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汉书·朱云传》:“云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又称脱思马路元帅府。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置达鲁花赤、万户(元帅)、副达鲁花赤、副万户各一员。
官名。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地位在院使之上。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五郊群神事,隶太常寺太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