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允
官名。渤海国官,比唐朝尚书左丞。
官名。渤海国官,比唐朝尚书左丞。
县门下吏名。汉置,为县主记室的吏员,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参见“县记室掾”。
参见“司弓”。
即“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青年军复员士兵的管理、教育与分配事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东宫官署。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掌东宫进膳、尝食,设监、丞为长贰。隋沿置。唐初因之,后属左春坊,设郎、丞为长贰,下设书令史、主食、典食等。
官署名。清末中央各部院、各省督抚及顺天府之附属机构。宣统元年十二月(1910)奏设。机构、职官无定制,一般在京各衙由丞参督管,各省由司道督管。职司有关该衙该省筹备宪政事宜的执行与统计。(1)清末法部筹
官署名。即详定官制所。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1080) 置,掌详定改革官制事宜,设详定官制以两制兼,检讨文字以他官兼。先后制定了以阶易官的《寄禄新格》,封爵食邑之法,行守试之法,又书行移法,制授、敕授、
官名。即光禄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光禄卿。
1、泛指官。唐耿《题惟干上人房》:“苦行无童子,忘机避宰官。”2、指县官。
官名。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