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左侍郎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官名。国民党政府所设的委员会中有的以主席为主官,如国民政府所属的首都建设委员会,地方政府所属的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委员会。
官名。① 明初翰林院属官。洪武十三年(1380)设,从九品。次年革。②清朝文渊阁职官。详“文渊阁检阅”。官名。宋代史官有的属官有检阅,掌点校书籍。明代翰林院、清代文渊阁也设此官。见《宋吏·职官四·国史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其选用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新班遇缺。序补五缺一周,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
官名。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又称同知都督。初一人,从二品。吴元年 (1367) 改从一品。隶都督府。洪武十三年 (1380) 改设五军都督府,均置。永乐元年 (1403) 所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及
领事的办事机关。依照国际惯例,领事馆享有不可侵犯、公用文件不受搜索、不被没收等特权。参见“领事”条。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掌校阅满文本章并撰缮满文票签,皇帝出巡时,发递本报。京内外官员奏折或奉殊笔谕旨,或由军机处拟写谕旨,凡“明发”(由内阁传抄)的,交到内阁后,由本处传知各衙门抄录办理。每日发往六科的本
官制用语。北宋前期,外任官带三馆及诸殿、阁职名。称为贴职。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宰执资格者带观文、资政、端明学士,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余官带侍制、修撰、直阁,武臣带閤门宣赞舍人,
见“宣抚处置使”。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部大臣,世袭其官而无员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