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工商部

工商部

民国十七年设立,直属中央行政院,管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民国十九年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置农林、工商两部。工商部掌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工务、商务、矿务三司。各司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与农林部合并为农商部。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改设农矿、工商两部。工商部直隶于国民政府,行政院成立后改隶行政院,总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部内分置劳工、商业、统计三司。设部长、次长各一人,为正副长官;秘书长一人,秘书二至四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司长三人,各司设科长、科员若干人;秘书处之科长由秘书兼任。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一月,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8年)五月行政院复设工商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工商部撤销。

猜你喜欢

  • 述旨

    清制,军机大臣每天面见皇帝“承旨”,退出后根据皇帝的意见和要求拟写谕旨 (乾隆以后一般谕旨由军机章京拟),交给章京缮写好,然后进呈皇帝审定,称为“述旨”。

  • 外朝官

    以丞相为首的正规机构的官员称外朝官,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等为内朝官,又称中朝官。此称自汉武帝始。官类名。汉代朝官从武帝以后分为中朝官与外朝官。由丞相领导的正规机构各官称为外朝官。至东汉,虽有

  • 前军兵马使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出征则置,兵罢即省,置一人,位行军参谋下。

  • 掌剑大夫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掌管刀剑。《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阖闾使掌剑大夫以莫耶献之。”

  • 郡议曹祭酒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景州铁冶提举司。至元十四年(1277),增置檀州提举司。成宗大德五年(1301),併檀、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

  • 监司的监察职掌

    宋制,称监司者为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诸司。依《职制令》规定,“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具平反冤讼,搜访利害及荐举循吏,按劾奸赃以闻。”“诸监司岁以所部州县,量地远近,更互分定,岁终巡遍,提点

  • 将作寺丞

    官名。北齐置,为将作寺的副长官。见“将作寺”。

  • 东都尹

    官名。唐朝陪都洛阳实际行政长官,玄宗开元元年(713)升河南府长史置,员一人,从三品,通判府务,东都牧缺,则行其事。

  • 节镇狱

    监狱名。金代设于节度使州的监狱称为节镇狱,以收禁该管地区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