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官守职。《孟子·公孙丑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官名。北周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有左右侍上士,正三命;左右侍中士,正二命。《隋书·礼仪志》说:“左右侍陪中侍之后。并银甲,左执凤环,右执麟环长刀”。
官名。商代设置,管理粮仓。
官名。清朝黑龙江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康熙二十三年(1683)设,驻瑗珲。二十九年移驻墨尔根,三十八年移驻齐齐哈尔。统辖黑龙江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政事务,综制文武,镇守封疆。其衙门设主事三人、笔帖式二人佐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置叶尔羌办事大臣,掌叶尔羌回城事务。副职有帮办大臣。其初衔称为协办大臣兼领队事务,后改为帮办兼理粮饷事。属官有章京、笔帖式等。
官名统称。即宋朝神祠官。真宗时始置。在京宫观,以宰相、执政充使,丞、郎、学士以上充副使,两省五品以上为判官,内侍及诸司使副为都监。又有提举、提点、管勾、勾当、主管等名目。皆食其禄,为佚老优贤之职。神宗
官名。西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均置,员各一人,有丞。东汉省。官名,秦汉置,凡出铁多的郡县,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置令、长及丞,秩次如县、道。掌铸造。见《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
官名。里闾执事官员。《管子·度地》:“与之老、里有司、伍长行里。”《歇冠子·王铁》:“伍人有勿故不奉上令,有余不足居处之状,而不辄以告里有司,谓之乱家,其罪伍长以同。”官名。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中,乡以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
官名。见“侍郎左选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