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巡检

巡检

官名。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五代后唐始置。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等充任。另或置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充任,则不带“使”字。并置巡检都监、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若三班使臣充任,则不带“使”字。管辖一州或几州事务。每二至七县,又置驻泊巡检一人; 沿海则有刀鱼战棹巡检,江河湖海有捉贼巡检等。西夏及金朝始专置为巡检司长官,秩正九品。元朝沿置,分设于大都东、西、南、北关厢及全国各地。明初置为巡检司长官,初较重视,后改为杂职,各一人,正九品。清沿置。② 清朝各都转运盐使司所属巡检司长官。初两淮二人,后增直隶一人、山西二人,共五人。掌巡查盐场员额,验核引盐出入、盐商单照等事。


官名。宋置,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等,置于州县或边远的数州数县管界。又有刀鱼船战棹巡检、捉贼巡检、巡马递铺、巡河、巡捉私茶盐等,皆掌巡逻稽查。南渡后,分置都巡检使、都巡检、巡检、州县巡检,掌土军、禁军招填教习的政令、巡防盗贼。见《宋史·职官七·巡检司》。金代县置巡检,掌巡捕盗贼。见《金史·百官三·诸巡检》。元代县也置巡检。见《元史·百官七·诸县》。明代也置。《明史·职官四·巡检司》:“巡检、副巡检,俱从九品,主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凡在外各府州县关津要害处俱设,俾率徭役弓兵警备不虞。”《清史稿·职官三·巡检司》:“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掌捕盗贼,诘奸宄。凡州县关津险要则置。隶州厅者,专司河防。”

猜你喜欢

  • 左户将

    官名,俸比千石,掌左户郎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仪注》。

  • 拔里国舅少父帐常衮

    官名。辽置,见“大国舅司”。

  • 专科学校校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专科学校设校长一人,综理校务。国立专科学校校长,由教育部聘任;省和直辖市设立的专科学校校长,由省市政府呈报教育部聘任

  • 钟鼓司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出朝钟鼓之事。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置。设正五品司正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司副等官佐之。所属有学艺司房等机构。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

  • 司牛第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其职掌为管理牛羊厂。民国时期沿置。

  • 巴牙喇甲喇章京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参领”。

  • 沉沦草泽科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于仁宗时诏举之。

  • 第三领人庶长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三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从六品。

  • 水曹

    官署名。汉朝为郡国主管水利的机构,以掾领之。三国时魏或于大将军、相国等府置之,为诸曹之一,以掾、属领之。晋初不置,后或置或罢,改以参军主之。晋御史台十三曹有水曹,以侍御史主之。南朝宋、梁、北魏、北齐诸

  • 司天台教授

    伎术官名。金置,属司天台。掌天文观察,并以其术传授天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