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阴阳学典术
医学教官名。明清置,秩未入流,见“阴阳学”。
医学教官名。明清置,秩未入流,见“阴阳学”。
官署名。元置,管理县内道教事务,有道录、道正、道判等职。道士词讼除刑事犯罪归地方官府审理外,其他均由道官处理。道士与百姓间的诉讼,由地方官府会同道官处理。
东宫武官名。北周置,见“左右司卫上大夫、中大夫”。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以官吏清浊混淆,难以甄别,置磨勘京朝官院与磨勘幕职州县官院,总称磨勘院。掌京官、升朝官及幕职州县官考课之事,设知京朝官考课与知幕职州县官考课分领其事。四年,改磨勘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诏举, 李巽及第。
官署名。清代刑部按省分司,各掌其省的刑狱。共十八司: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四川、湖广、陕西、河南、江西、山东、山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奉天、直隶、督捕清吏司。每司除掌本省(区)刑狱外,兼掌在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官伯司次官,分置左、右,皆正四命。协助左右宫伯中大夫掌管宫庭侍卫,轮番在宫内值勤,兼管临朝及出行的警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废。
见“国史院”。
宰相别称。东汉宋弘曾任大司空,为三公之一。故《后汉书·宋弘传》论曰: “中兴以后,居台相总权衡多矣”。宰相的别称。《后汉书·宋弘传》:“论曰:中兴以后,居台相总权衡多矣。”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都牧曹长官,掌管马、牛等牲畜的牧养事务。《魏书·昭成子孙列传》:“后(拓跋桢自南豫州刺史)征为都牧尚书。薨,赠侍中,仪同三司。”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
官署名。明、清负责暹罗(今泰国)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万历(1573—1620)年间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