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丞
州市令的佐职。隋始置,唐制置于上、中州,均属品外;下州不置。参见“州市令”。
州市令的佐职。隋始置,唐制置于上、中州,均属品外;下州不置。参见“州市令”。
古代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最亲近的亲族或戚族权且代行职务,称“摄政”。如清代有摄政王。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其最亲近家族或亲戚代行职务,称为摄政。如周成王时周公摄政,汉平帝时王莽摄政等。
官名。北宋初置,为一方军事统帅,掌军旅屯戍、攻防等事务。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政称都总管。辽朝有兵马都部署,属北面边防官。官名。五代时后唐设此官,为战时指挥部分军队的指挥官。宋初沿袭后唐制度,后来在接近辽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辽阳路诸司之一。控扼高丽,统领卢、归、苏、复等州兵马。亦称“南女直详稳司”、“汤河详稳司”。
即“郎官”。1、郎和吏的合称。《史记·平准书》:“请置赏官,命曰武功爵……军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后汉书·孝和帝纪》:“帝乃亲临策问,选补郎吏。”2、郎官的别称。《容斋四笔·郎官非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也称监市掾、市啬夫,或称市吏,掌市政治安及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陆军官佐之补升调转,军内文官之任用,并查核考绩表及退休、给假、离任、丁忧、起复、参革、惩罚各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勋官名。明置,以授文、武官正一品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十阶,与武勋十二阶中均为第一阶,秩俱为正一品。
三百石长,犹言三百石俸的县长。《史记·田叔列传》:“(任安)除为三老,举为亲民,出为三百石长,治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
① 明朝对同成吉思汗后裔成婚人之称号。②爵名。清朝蒙古贵族之爵位。为内蒙古土默特左翼旗、喀喇沁三旗世职封袭的第七等,位次辅国公。品至四品。清朝蒙古王公爵名,位次于辅国公,与“台吉”同。土默特左翼旗及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军政部,掌理关于兵役事务。旋独立为部,直隶于军事委员会,后又改称为兵役局, 隶属于国防部。参见“兵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