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司丞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五品。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五品。
无一定职事的官。《魏书·卢玄传附卢义僖》:“散秩多年,澹然自得。”唐白居易《赠皇甫六张十五李二十三宾客诗》:“幸陪散秩同居日,好是登山临水时。”
官名。元置,属侍正府,见该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领兵。《三国志·吕范传》: “(范)又从征祖郎于陵阳,太史慈于勇里,七县平定,拜征虏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吴书·吕范传》: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
即“太子左卫率”。
州宗教官。隋于诸州各置萨甫一人,其职掌是管理本州的袄教事务。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相当于分厅长。
官名。南朝齐东宫属官,属中庶子,掌宣传皇太子令旨、东宫内外启奏,员四人。梁沿置,流外三品勋位。北齐属门下坊,员四人。
即“丹书铁契”。明制,铁券可世代相传,故称。参见“丹书铁契”。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同,详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