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玄署
官署名。隋朝鸿胪寺置,有令一员,文帝开皇三年(583)废鸿胪遂隶太常寺,十二年复隶鸿胪寺。唐朝改隶宗正寺,置令一员、丞一员,掌京都诸寺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 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莅之; 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 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宋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署名。隋置崇玄署,唐朝也设此署,掌管京城各观名数、道士帐籍、斋祭等事。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参看《新唐书·百官志三·崇玄署》。
官署名。隋朝鸿胪寺置,有令一员,文帝开皇三年(583)废鸿胪遂隶太常寺,十二年复隶鸿胪寺。唐朝改隶宗正寺,置令一员、丞一员,掌京都诸寺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 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莅之; 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 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宋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署名。隋置崇玄署,唐朝也设此署,掌管京城各观名数、道士帐籍、斋祭等事。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参看《新唐书·百官志三·崇玄署》。
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凡因亲属处以极刑,或老疾不赴任所,或本人犯有笞、杖、徒、流之罪,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均以事故谪免。
官名。辽朝北面官名。为群牧官吏,负责养马事务。
官署名。清朝临时设置的京师卫戍机构。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军北伐,威胁京师,始设。掌京师防卫与治安事宜。置大将军一人,参赞大臣一人,巡防王大臣若干人,均特简王、大臣兼充。下设文案、营务、审案、粮
散阶名号。金朝置,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秩从九品上。元朝沿置,为十四阶之第十三阶,正八品。明洪武四年 (1371) 亦置,以授正八品内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
官名。唐朝内官,高宗龙朔二年 (662)置二十员,正八品,位同采女; 咸亨二年 (671)废。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侍栉二十人以代采女,秩正八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官名。即内府丞。
古代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最亲近的亲族或戚族权且代行职务,称“摄政”。如清代有摄政王。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其最亲近家族或亲戚代行职务,称为摄政。如周成王时周公摄政,汉平帝时王莽摄政等。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铅弹。
官名。又称“仆人正”或“太仆正”。春秋楚置。仆官之长。《左传·昭公十三年》: “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因正仆人杀太子禄及公子罢敌。”太子近臣。《左传·昭公十三年》:“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因正仆人
官名,汉置,掌羽林。西汉有令丞,东汉省令置丞。左丞掌羽左骑,为羽林左监之属官;右丞为羽林右监之属官,佐右监掌羽林右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