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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药局

官署名。北齐门下省置,设典御、丞各二人,总知御药事,下设侍御师、尚药监各四人。隋初因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殿内省。唐朝隶殿中省,置奉御二人,正五品下; 直长二人,正七品上;侍御医四人,从六品上; 司医五人,正八品上; 医佐十人,正九品下; 以及按摩师、咒禁师、主药、药童、合口脂匠等。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奉医局,咸亨元年(670) 复旧名。宋初不置。徽宗崇宁二年(1103)又置,仍隶殿中省,掌和剂诊候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医师二人,御医四人,医正四人,医佐四人,以及药童、封人、药工、掌库、库典、局长、典事、局史、直吏、书史、贴书等。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金朝置,属宣徽院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果子都监、同监各一人,本把四人。掌进汤药茶果。


官署名。掌供御医药等。北齐置尚药局,总管御医药事;其官有典御、丞、侍御师、尚药监。见《隋书·百官中·门下省》。隋朝尚药局属殿内省,其官有奉御(正五品)、直长、侍御医、司医等。见《隋书·百官下·殿内省》。唐代尚药局属殿中省,其官有奉御、直长、书吏、侍御医、主药等。见《旧唐书·职官三·殿中省·尚药局》。宋沿置。见《宋史·职官四·殿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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