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寝局
官署名。宫廷女官六局之一。隋炀帝始置,掌皇帝宴寝之事。置尚寝二人,下辖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司。各司分置女官司、典、掌以掌其事。唐朝沿置。宋、金置而不称局。明沿唐制,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唐置,掌进御次叙、床帏茵席铺设、舆撵繖扇、文物羽旄、园苑蔬果等。其官有尚寝、司设、司舆、司苑、司灯。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尚寝局》。金明沿其制。
官署名。宫廷女官六局之一。隋炀帝始置,掌皇帝宴寝之事。置尚寝二人,下辖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司。各司分置女官司、典、掌以掌其事。唐朝沿置。宋、金置而不称局。明沿唐制,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唐置,掌进御次叙、床帏茵席铺设、舆撵繖扇、文物羽旄、园苑蔬果等。其官有尚寝、司设、司舆、司苑、司灯。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尚寝局》。金明沿其制。
官名。①唐朝节度使兼观察使,节度使府则置观察支使一员,分察支州、支郡善恶,位副使下、判官上。②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诸节度州置一员,以明经及诸色入仕无出身人充任,与掌书记不得并置。③宋朝选人官阶
官署名。即门下省,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五年复名门下省。参见“门下省”。即门下省。唐玄宗开元元年改门下省为黄门省。见《新唐书·玄宗纪、百官志二·门下省》。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佐小医下大夫治疗民庶疾病。正三命。官名。见“小医下大夫”。
官名。见“织室令”。
官名。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一员,正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河渠署”。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经考试院组织的高等考试、普通考试及格的人员,均分发至各机关任用,各机关必须接受,先学习一年,期满后实授官职。
官名。见“司属寺”。
官名。北齐置。见“典库部”。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汉朝。凡官长告诫僚属,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南北朝以后,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宋之时,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有敕旨、敕牒、敕书之类。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