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左传·桓公二年》: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官名。冶金工匠师傅。掌金属器物的铸造。《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右御、冶工言王”。
清朝编户头目。顺治(1644—1661)初年于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设牌长; 十牌立一甲,设甲长;十甲立一保,设保长,亦称保正。由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充任。三年一更代。岁给门牌,依时更换,并司查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 (909)置,掌京都巡警之事。北宋于开封府、河南府、应天府置,与右军巡使分掌本府争斗及推鞫之事,正八品。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此官。掌京城争斗。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三月敕:“卫军神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宜改为左右羽林,置四十指挥,每十指挥立为一军,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兼分左右厢。”
清朝按察使之别称。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巡行邦国结好诸侯。《周礼·秋官》: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掌以节与币巡邦国之诸侯,及其万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虑,使咸知王之好恶
官名。明朝各府设批验所,所中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负责检查茶商、盐商运销货物的凭证。见《明史·职官四·批验所》。
官署名。即尚书省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掌兵器之官。西周设置,《散盘》说:“戎微父……散有十夫”(《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说文》说:“戎,兵也。”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三人,主事一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理部分营缮工程之事,并征收木税,修葺车船,供给围场车马。所辖满洲四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