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右司员外郎
官名。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689)置,员一人,从六品。中宗神龙元年 (705) 省,二年又置。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员一人,从六品,协助郎中掌兵房、刑房、工房、案钞房之事。受付兵部、刑部、工部之事,举正文书稽失。金朝亦置,员一人,正六品,协助郎中掌本司奏事,总察兵、刑、工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注官。元朝尚书省亦置,员二人,正六品,职掌如故。
官名。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689)置,员一人,从六品。中宗神龙元年 (705) 省,二年又置。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员一人,从六品,协助郎中掌兵房、刑房、工房、案钞房之事。受付兵部、刑部、工部之事,举正文书稽失。金朝亦置,员一人,正六品,协助郎中掌本司奏事,总察兵、刑、工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注官。元朝尚书省亦置,员二人,正六品,职掌如故。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猛贲次官,置一人。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统领南京侍卫亲军。
海关征税部内班华员,其地位次于帮办。见“征税部”。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总其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安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即“东征都统所”。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山师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商朝置,常奉命征伐和射猎。所部分左中右三队,每队百人。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出朝钟鼓之事。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置。设正五品司正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司副等官佐之。所属有学艺司房等机构。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