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朝西域乌孙等国置之。汉时西域乌孙国设此官。《汉书·西域传·乌孙国》:“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侯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昆莫有十余子,中子大禄强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港务班的洋员。见“海事部”。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简称陕西道廉访司。置司凤翔,隶陕西诸道行御史台。成宗大德元年(1297)罢,三年复立于京兆,七年迁回凤翔。监治奉元、廷安、兴元、巩昌等路。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唐朝将作监置,有令一员、丞三员,掌供舟车、兵械、杂品; 另有监事四员、典事八员等。武则天改名营缮署,垂拱元年(685)复名中校署,寻废; 玄宗开元二年(714)复置。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官
官名。汉有平准令及丞,属大司农。北齐及隋初司农寺置平准署令丞,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平准署令二人,从七品下,掌供应官府市易之事;凡百官衙门不用之物则随时出售,没收入官之物亦如此。丞四人,从八品下。
即太子左、右卫率丞。
官名。又称“伶人”。乐官。春秋置。《国语·周语下》: “问之伶州鸠。”韦昭注: “伶,司乐官。”参见“伶官”。乐官。《国语·周语下》:“问之伶州鸠。”注:“伶,司乐官。”
官署司。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设交涉使为主官,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译官协助办事。附设交涉公所,办理公众交涉事务。宣统二年 (191
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唐朝新及第进士于赐宴之日,先选同榜中年最少者二人去琼林折花,迎接状元,并吟诗,称探花郎。此制后废。南宋用以称贡举文、武科殿试第三名。明、清沿宋制,赐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
官名。西晋分外兵郎置,为尚书省右外兵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六品。属五兵尚书。东晋、南朝省并“外兵郎”。北魏复置,属七兵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