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年(1267),掌修造都城内外仓库,隶工部。秩从五品。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官署名。元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置,秩从五品,属工部。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设提举、同
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明制有五经博士五人,从八品。清制有满、汉博士各一人,经承一人,掌教经义,订立课程,并考核诸生学业;凡颁发皇帝“御制”文字,均录册存储。
皇帝的称谓。张衡《东京赋》有“降至尊以训恭”之句,李善注:“至尊,天子也。”杜甫诗《诸将五首》之二:“独使至尊忧社稷,诸君何以答昇平?”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卫生医药事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一级,仅高于士卒,言其异于士卒,故曰公士。秦及西汉因之。宋朝亦置。太宗端拱二年 (989) 赐诸州高年长者百余人公士爵。1、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仅高于
官场用语。又称奏削。即宋朝州以上官府和中级以上官员每年荐举选人改京朝官或任某种差遣的定额。参见“削”。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09)置。每局一或二人,由本局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掌协理全局事务,议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权。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巫筮,为众巫官之长。《周礼·春官》:“司巫,中士三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官
官名。简称“副尉”。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属官,顺治五年(1648)设。雍正四年(1726)增设“步军参尉”。乾隆十九年(1754)改步军副尉为“协尉”,步军参尉为“副尉”。额设满洲十人,蒙古八人,汉军八人
官名。为辑濯令所属,主管行船,见《汉书·刘屈氂传》。颜师古注:“主用辑及濯行船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