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为司天台的副长官;金为司天台所设的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司天台监之下,详见“司天台”。
官名,汉初刘邦为其父太公置,掌太公家政。《汉书·高帝纪》:“上归栎阳,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签书枢密院事省称。
官称。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 置。职掌不详。朱铭盘《南朝宋会要》序在太常下。
官名。即隋朝尚书省兵部职方司长官职方侍郎,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职方郎中。官名。隋设此官,掌地图等。隋初设职方侍郎,炀帝除去侍字,称职方郎。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孙权置,三国吴沿之。《三国志·甘宁传》: “后曹公出濡须,(孙权以甘) 宁为前部督,受敕出斫敌前营。”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为征伐时的前部长官。《三国志·吴书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拟扫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时罢。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农工商大臣。官名。清末置,员额一人,为农工商部长官。见“农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