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小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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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山西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山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南京户部山西清吏司亦曾设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

  • 中台帅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 承受

    官名。皇帝特派的官员,地位居本衙门长官之上。宋徽宗宣和年间,除三省、枢密院、学士院外,都派遣内侍官员,称为“承受”,长官处理问题,得按他的意见办。如梁师成为秘书省承受,坐于长官、副长官之上。参看宋朝陆

  • 五威偏将军

    将军名号,西汉末年更始置。《后汉书·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更始拜憙为五威偏将军,使助诸将拒寻、邑于昆阳。”

  • 巫史

    官名。即“巫祝”。《礼记·礼运》: “藏于宗祝、巫史。”《汉书·郊祀志》: “家为巫史。”官名,即巫祝。《礼记·礼运》:“祝嘏辞说,藏于宗祝巫史。”《汉书·郊祀志上》:“家为巫史,享祀无度。”

  • 太子备身幢主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 督运三班使臣

    官名。宋制,上供漕粮及杂物常以三班使臣、军大将、殿侍督运。《宋史·食货志上三》载: 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十二月诏:“押汴河江南、荆湖纲运,七分差三班使臣,三分差军大将、殿侍。”

  • 三互法

    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据《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后

  • 总知汉儿司事

    官名。辽朝置。设于太祖时,以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统领汉人事务。置汉人枢密院后,废。官名。辽太祖置,为汉儿司的长官,韩知古曾任此职。参见“汉儿司”。

  • 南书房

    在清宫乾清门内南庑西头,本为圣祖玄烨读书处。康熙十六年(1677),始选词臣入值,称“南书房行走”,亦称“南书房翰林”,除委以文学侍从之事外,还令其参预机务,撰拟皇帝特颁诏旨,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