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事
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朝制度,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后相沿成故事。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权,遂去副封,以防壅蔽。后代或沿用。
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朝制度,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后相沿成故事。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权,遂去副封,以防壅蔽。后代或沿用。
官名,汉初有此官,掌乐,《汉书·礼乐志》:“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
武官名。后梁有西南面招讨使,《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弘农王以鄂岳观察使刘存为西南面都招讨使。”后唐有东南面招讨使,《资治通鉴·后唐纪四》记明宗天成二年(公元927年)“以东川节度使董璋充东南面招讨使
官署名。清末各省准地方议会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令设,宣统元年(1909)经选举成立。每省一所(新疆未及成立),设于督抚所驻之地。掌议决本省兴革事件,岁出入预决算、税法、公债等事,以及申复督抚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门下属吏,掌文书。位低于主记室掾。其下有录事史、录事书佐。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南北朝后只称“录事”。
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
宋朝文明殿学士省称。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府军左卫,永乐以后沿置,为上直亲军之一,掌守卫皇城东面。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名。清末大理院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三品,特简。佐正卿总理全院事务并监督一切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副长官,见“大理院”。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虎贲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北齐置。详见“左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