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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月领凭

见“领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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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丞

    官名。①宋朝大理寺属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于大理寺设四人,属右治狱,掌审理京百司当推治之事,制勘刑狱,追究官物。②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大理寺改大理院,始置。

  • 典卫长

    官名。南朝梁公、侯国置,掌府第警卫。参见“典卫令”。

  • 内府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内府上士佐官。正二命。

  • 飙出将军

    见“十飙将军”。

  • 尚符玺郎中

    官名,汉置,为少府属官,共四人,掌符玺。旧二人在中,主玺及虎符、竹符之半。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符节令》。官名。东汉符节令所属,员额二人。《后汉书·百官志》: “主玺及虎符之半者。”详见“符节台

  • 乘黄厩

    东汉末年曹操所置的养马机构,掌养马,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其后,魏晋南北朝也置。参看“乘黄令”条。

  • 都官侍郎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都官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隋初定置为刑部(都官)都官司长官,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都官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都官郎

  • 副队正

    武官名。唐置,见“队副”。

  • 福建部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分置于户、刑二部,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钱粮与刑名等事,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在京衙门、卫所相关事宜。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

  • 玺诏

    官制用语。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