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换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又称对易、对替、两易、对移。凡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得与其他官员换任。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亦称对移。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 得与其他官员换任。此外,官员已受差遣,愿与资历相同的官员对换,经吏部审验同意后亦可互换。已经对换过一次,不得再换;因犯罪须入远地之官,不得对换至近地。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又称对易、对替、两易、对移。凡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得与其他官员换任。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亦称对移。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 得与其他官员换任。此外,官员已受差遣,愿与资历相同的官员对换,经吏部审验同意后亦可互换。已经对换过一次,不得再换;因犯罪须入远地之官,不得对换至近地。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异,或有重大功绩者,奉旨交部从优议叙,加倍给予奖励,称为优叙。
官署名。辽朝南面边防官有易州飞狐招安使司,圣宗统和二十三年(1005)改安抚使司。清朝于云南、四川、湖广等地设为土官衙署,属武职从五品衙门,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安抚使,管理辖区政务及土兵之事,受地方督抚节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唐代改为司田参军事,参见该条。
唐朝翰林学士擢拜将相所出宴饷学士院同僚之资。自昭宗乾宁三年(896)陆扆入相始,为将相者纳二百千,为使相者五百千,为观察使者三百千,为度支使者纳三百千,为盐铁使者纳二百千,为户部尚书者纳一百千。
谏诤之官的统称。历代之设,名目不一。汉朝有谏议大夫。唐朝、宋神宗元丰(1078—1085)以后,为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 (司谏) 、左右拾遗(正言)统称。明朝沿用之。掌谏诤的官员称谏官
官名。清末巡洋舰队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一人,从二品,海军协都统充。掌督率该舰队。
官名。清置,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房”。
六种职官的合称。指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礼记·曲礼下》:“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郑玄注:“此盖殷时制也。”殷朝天官的六种属官。《礼记·曲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东汉常山国元氏县置有祠祀史,位在祠祀掾下,佐掾掌祠祀诸事。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祠祀史为郡佐吏。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北部曹的官员,佐理曹务,并负有监察之责。《魏书·尧暄传》:“(吕) 受恩为侍御中散,典宜官曹,累迁外都曹令,转北部给事,秦州刺史。”从三品上,孝文帝太和(477—499) 改制